咸丰县158名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
[ 作者/记者:魏俊 | 来源:保障网 | 下载 | 2007-12-26 15:12:06 | 阅读: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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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前,咸丰县158名村主职干部在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领到了自己的养老保险手册。


  据了解,咸丰县为切实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,解除基层干部后顾之忧,今年出台了《咸丰县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》。办法规定,凡在本县村级组织工作,男年龄未满60周岁、女年龄未满55周岁的在职农民身份村主职干部均列为参保对象。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每月1000元的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,缴费比例为20%,其中县财政负担10%、乡(镇)财政负担4%、参保对象个人负担6%。村主职干部参加该保险后,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为其按缴费基数的10%建立个人帐户,其余10%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。该保险实行在任一年财政配套一年,一年一审。中途离任者,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。参保人员达到男年满60周岁、女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条件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。


  该县严格按照乡镇上报、部门预审、分片公示“三步走”程序,确定了参加养老保险的158名村主职干部。目前,158名参保对象已全部参加了养老保险。经测算,政府每年投入资金26万余元用于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,其中县财政投入近19万元,乡(镇)财政投入7万余元。(咸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魏俊 吴国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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